明火执仗 [míng huǒ zhí zhàng]
注 音ㄇ一ㄥˊㄏㄨㄛˇㄓˊㄓㄤˋ
繁 体明火執仗
基本释义明:用为动词;点明;执:拿着;仗:兵器。点着火把;拿着兵器。形容公开劫掠;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。
出 处元 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示 例有一夜,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。清·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9回
近反义词近义词 明目张胆 明火执杖
反义词 鬼鬼祟祟
成语结构
联合式成语
读音注意“执”,不能读作“zhǐ”。
写法注意“仗”,不能写作“杖”。
辨 析明火执仗和“明目张胆”;都形容毫无顾忌地公开做坏事。但明火执仗偏重在“十分公开;毫不隐蔽”;“明目张胆”偏重“非常大胆;肆无忌惮。”
用 法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。
成语接龙仗势欺人→人面鬼心→心悬两地→地地道道→道学先生→生知安行→行不顾言→言不逮意→意气用事→事无二成→成仁取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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