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《尚书正义》是唐初《五经正义》的第二部,孔颖达、王德韶、李子云等奉诏撰,朱长才、苏德融、隋德素、王士雄、赵弘智复审,长孙无忌、李勣、于志宁、张行成等人刊定。此书凑合《今文尚书》和伪《古文尚书》,并采用伪孔安国《尚书传》,将伏生本《今文尚书》20篇分为33篇,加上所谓的出自孔宅夹壁的《古文尚书》25篇,定为58篇,作为科举考试的必读经书。
- 卷一 尚书序
- 卷二 尧典第一
- 卷三 舜典第二
- 卷四 大禹谟第三
- 卷四 皋陶谟第四
- 卷五 益稷第五
- 卷六 禹贡第一
- 卷七 甘誓第二
- 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
- 卷七 胤征第四
- 卷八 汤誓第一
- 卷八 仲虺之诰第二
- 卷八 汤诰第三
- 卷八 伊训第四
- 卷八 太甲上第五
- 卷八 太甲中第六
- 卷八 太甲下第七
- 卷八 咸有一德第八
- 卷九 盘庚上第九
- 卷九 盘庚中第十
- 卷九 盘庚下第十一
- 卷十 说命上第十二
- 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
- 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
- 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
- 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
- 卷十 微子第十七
- 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
- 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
- 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
- 卷十一 牧誓第四
- 卷十一 武成第五
- 卷十二 洪范第六
- 卷十三 旅獒第七
- 卷十三 金縢第八
- 卷十三 大诰第九
- 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
- 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
- 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
- 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
- 卷十五 召诰第十四
- 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
- 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
- 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
- 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
- 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
- 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
- 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
- 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
- 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