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杀予夺 [shēng shā yǔ duó]
注 音ㄕㄥㄕㄚㄩˇㄉㄨㄛˊ
繁 体生殺予奪
基本释义生:让人活;杀:把人处死;予:给予;赏赐;夺:剥夺;处罚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出 处《周礼 春官 内史》:“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
示 例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,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,所以在这种地方,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。(夏衍《包身工》)
近反义词近义词 草菅人命
反义词 壮烈牺牲
成语结构
联合式成语
读音注意“予”,不能读作“yú”。
写法注意“予”,不能写作“于”。
辨 析见“草菅人命”。
用 法联合式;作定语;含贬义。
成语接龙夺胎换骨→骨肉之情→情见乎言→言从计行→行所无事→事出不意→意义深长→长娇美人→人面兽心→心悬两地→地地道道
桂公网安备45032302000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