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2月14日 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》在莫斯科签订

2022-08-29 14:29:50 字体:【普通 超大 简体 繁體 本文共计385个字符,预计阅读时长1分钟。
导读1950年2月14日,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》在莫斯科签订。斯大林、毛泽东出席签字仪式1950年2月14日,经过毛泽东、周恩来同斯大林、维辛斯基会谈,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签订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条约,同年4月11日起生...

  1950年2月14日,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》在莫斯科签订。

<a href=https://www.gecib.com/tag/1950nian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1950年</a>2月14日 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》在莫斯科签订

斯大林、毛泽东出席签字仪式

  1950年2月14日,经过毛泽东、周恩来同斯大林、维辛斯基会谈,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签订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条约,同年4月11日起生效,有效期30年。双方还签订《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、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》、《中苏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》。

  《条约》规定,苏联同意放弃在中国的特权、在1952年之前将中国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和财产无偿移交中国政府。苏联军队从旅顺口撤退,中国政府偿付苏联自1945年在此处的建设费用。大连的行政归还中国管辖,苏联在大连临时代管和租用的财产于1950年内由中国政府接收。苏联政府贷款3亿美元给中国政府(年利百分之一)。

  1979年4月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,鉴于国际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,条约期满后不再延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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