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5年12月4日 香港法庭首次使用中文审理案件

2022-09-02 18:06:09 字体:【普通 超大 简体 繁體 本文共计227个字符,预计阅读时长1分钟。
导读1995年12月4日,香港法庭首次使用中文审理案件。1995年12月4日,香港高等法院首次以中文审讯一宗财产纠纷案。由于涉案双方均不识英文,又未聘请律师,向法院提交的证供均为中文,高等法院经研究后决定用中文进行审讯,开...

  1995年12月4日,香港法庭首次使用中文审理案件。

  1995年12月4日,香港高等法院首次以中文审讯一宗财产纠纷案。由于涉案双方均不识英文,又未聘请律师,向法院提交的证供均为中文,高等法院经研究后决定用中文进行审讯,开创了香港法庭使用中文审理案件的先河。

  长期以来,香港的法庭一直只能使用英文审讯案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第9条规定,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、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,除使用中文外,还可使用英文,英文也是正式语文。


  特别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参考之用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2832712290@qq.com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。


热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