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生原文及翻译

2022-08-06 15:33:58 字体:【普通 超大 简体 繁體 本文共计7791个字符,预计阅读时长18分钟。
导读卷一amp;·三生 【原文】 刘孝廉(1),能记前身事(2)。与先文贲兄为同年(3),尝历历言之(4):一世为搢绅(5),行多玷。六十二岁而殁。初见冥王,待以乡先生礼(6),赐坐,饮以茶。觑冥王盏中,茶色清彻;己盏中,浊如醪...

  卷一·三生

  【原文】

  刘孝廉(1),能记前身事(2)。与先文贲兄为同年(3),尝历历言之(4):一世为搢绅(5),行多玷。六十二岁而殁。初见冥王,待以乡先生礼(6),赐坐,饮以茶。觑冥王盏中,茶色清彻;己盏中,浊如醪(7)。暗疑迷魂汤得勿此耶(8)?乘冥王他顾,以盏就案角泻之,伪为尽者。俄顷,稽前生恶录(9);怒,命群鬼捽下,罚作马。即有厉鬼絷去(10)。行至一家,门限甚高,不可逾。方趑趄间,鬼力楚之(11),痛甚而蹶。自顾,则身已在枥下矣。但闻人曰:“骊马生驹矣,牡也。”心甚明了,但不能言。觉大馁,不得已,就牝马求乳。逾四五年,体修伟。甚畏挞楚,见鞭则惧而逸。主人骑,必覆障泥(12),缓辔徐徐(13),犹不甚苦;惟奴仆圉人(14),不加鞯装以行(15),两踝夹击,痛彻心腑。于是愤甚,三日不食,遂死。

  至冥司,冥王查其罚限未满,责其规避(16),剥其皮革,罚为犬。意懊丧,不欲行。群鬼乱挞之,痛极而窜于野。自念不如死,愤投绝壁,颠莫能起。自顾,则身伏窦中,牝犬舐而腓字之(17),乃知身已复生于人世矣。稍长,见便液亦知秽;然嗅之而香,但立念不食耳。为犬经年,常忿欲死,又恐罪其规避。而主人又豢养,不肯戮。乃故啮主人,脱股肉。主人怒,杖杀之。

  冥王鞫状(18),怒其狂猘(19),笞数百,俾作蛇。囚于幽室,暗不见天。闷甚,缘壁而上,穴屋而出。自视,则伏身茂草,居然蛇矣。遂矢志不残生类,饥吞木实。积年余,每思自尽不可,害人而死又不可;欲求一善死之策而未得也。一日,卧草中,闻车过,遽出当路;车驰压之,断为两。

  冥王讶其速至,因蒲伏自剖(20)。冥王以无罪见杀,原之,准其满限复为人(21),是为刘公。公生而能言,文章书史,过辄成诵。辛酉举孝廉(22)。每劝人:乘马必厚其障泥;股夹之刑,胜于鞭楚也。

  异史氏曰:“毛角之俦(23),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;所以然者,王公大人之内,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。故贱者为善,如求花而种其树;贵者为善,如已花而培其本:种者可大,培者可久(24)。不然,且将负盐车(25),受羁馽(26),与之为马(27);不然,且将啖便液,受烹割,与之为犬;又不然,且将披鳞介,葬鹤鹳(28),与之为蛇。”



  【注释】

  (1)刘孝廉:名字未详。孝廉,指举人。详《画壁》注。

  (2)前身事:前生的经历。

  (3)先文贲兄:指作者族兄蒲兆昌。蒲兆昌,字文贵,“文贲”当因“贵”“贲”形近致讹。《淄川县志》谓兆昌字“文璧”,未知何据。蒲松龄在《蒲氏世谱》(现存蒲松龄纪念馆)中,曾作如下记载:“蒲兆昌:公字文贵,明 天启辛酉举人。形貌丰伟,多髭髯;腰合抱不可交。所坐座阔容二人;每诣戚友,辄令健仆荷而从之。为人质直任性,不曲随,不苟合。明鼎革,伪令孔伟其貌,将荐诸当路,公弗许;强之再三,不可,乃罢。自此日游林壑,无志进取。因诸父、昆弟朝夕劝驾,勉就公车,至闱中,不任其苦,一场遂止;后经书业中式矣,衡文者求二、三场不可得,深以为恨。居家闭门自守,不预世事,遂精岐黄之术,问医者接踵于门,虽贫贱不拘也。松龄谨识。”

  (4)历历:分明的样子。

  (5)搢绅:语出《庄子·天下》,也作“荐绅”、“缙绅”,插笏于带间。古时仕宦垂绅(大带)搢笏,因以指称士大夫。

  (6)乡先生:《仪礼·士冠礼》郑玄注:“乡先生,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。”又《礼仪·乡谢礼》贾公彦疏:“(乡)先生,谓老人教学者。”后世多指辞官乡居有德望的士大夫。

  (7)醪(láo劳):未过滤的酒,浊酒。

  (8)迷魂汤:迷信传说,人死后服过迷魂汤,即尽忘生前之事。

  (9)恶录:迷信传说中阴司记载世人生平恶行的簿籍。

  (10)厉鬼:恶鬼。见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。

  (11)力楚:用力抽打。楚,牡荆制作的刑杖;这里作动词用。

  (12)障泥:马鞯两旁下垂至马腹的障幅,用以遮避泥土。

  (13)缓辔:放松马缰;指骑马缓行。

  (14)圉(yǔ语)人:本周代养马官,这里指马夫。

  (15)鞯装:鞍、鞯之类骑具。鞯,鞍下软垫。

  (16)规避:蓄意逃避。规,计谋。

  (17)腓(féi肥)字:爱抚喂养。《诗·大雅·生民》:“牛羊腓字之。”腓,遮庇。字,哺乳。

  (18)鞫(jū居)状:审问其罪状。

  (19)猘(zhì制):狂犬。

  (20)蒲伏:通匍匐。剖,表白、辩解。

  (21)满限:服罪期满。限,指轮回的限期。

  (22)辛酉:指明熹宗天启元年,公元一六三一年。

  (23)毛角之俦:披毛戴角之类,指兽类。俦,群、类。

  (24)“贱者”六句:这里以“花”比喻“福报”。意思是,世人要获得或保持其富贵福泽,需要行善积德,从根本处努力。可大可久,语出《周易·系辞上》:“有亲则可久,有功则可大;可久则贤人之德,可大则贤人之业。”这里借指行善的功业。

  (25)负盐车:驾盐车,指马驾重载。负,应作“服”;主驾(驾辕)为服。语出《战国策·楚策四》,谓老骥“服盐车而上大(太)行。”

  (26)受羁馽(zhí执):受束缚控制。《庄子·马蹄》:“连之以羁馽。”羁,马笼头。馽,同絷;为了步调习整,连结马前足的绳索。

  (27)与之为马:让他变作马。与,以。下文两“与”字同。

  (28)葬鹤鹳:葬身鹤、鹳之腹。鹤、鹳常捕蛇为食。



  【译文】

  刘举人能记得前世的事情。他和我已故的同族兄长蒲文壁同一年考中举人,曾清清楚楚地谈论前世的事情。

  他自称自己第一世是个乡绅,品行多有不检点,活到六十二岁就死了。他初次见到阎王,阎王以乡里长者的厚礼对待他,给他赐坐,请他品茶。他瞥见阎王杯中的茶水非常清澈,而自已杯中却浑浊如胶。他心里怀疑莫非迷魂汤就是这样子?他趁阎王不注意,就将杯中茶水悄悄倒在桌子下面,假装喝完。过了一会儿,阎王查出他前生的罪恶,一怒之下,命令群鬼将他揪下去,罚他做马。立即就有恶鬼将他捆绑起来拉着走。他被拉到一家大院跟前,只见门槛很高,无法跨越。他正踟蹰时,恶鬼用鞭子猛抽了他一下,他疼得栽倒。当他抬头看时,发现自己已在马圈里,只听有人叫道:“黑马生了个小驹,是匹公马。”他心里很清楚,嘴里却说不出话。他觉得肚子很饿,迫不得已,就靠近母马来吃奶。过了四、五年,他就长得身高马大,最怕抽打,一见马鞭,就惊恐逃窜。每次遇到主人骑他,就放上鞍子,又加上障泥,轻轻拽住辔嚼,这样还不太痛苦。如果遇到仆人、马夫骑他时,不用鞍鞯,用两脚紧紧夹击马腹,直疼到心腑里去。他忍不过这种折磨,气得三天不吃东西,就死了。他第二次到了阴间,阎王一查他罪罚期限未满,责斥他有意逃避惩罚,于是就将他一身马皮剥掉,又罚他做狗。他心里非常懊丧,不愿意去,群鬼对他一顿乱揍,忍不住皮肉疼痛,他就逃窜到荒郊野外。他心想着不如死掉的好,于是气呼呼地走上悬崖往下一跳,跌在地上爬不起来。他再抬头一看,自己已经趴在狗窝里,母狗正爱昵地用嘴添着他的头和身子,他明白自己又生在人世上了。稍稍长大一点,看见粪便之类,他知道那很污秽,闻上却还有些香味,但他决心不去吃那些东西。大约过了一年,他常常气得要死,又害怕阎王责斥自己罪孽未满有意逃避,只好强忍着。无奈主人养着他又不肯杀,于是他故意咬掉主人腿上的一块肉,主人怒不可遏,一顿乱棒将他打死。

  他第三次来到阴间,阎王再次审讯他,憎恨他是疯狗,于是又鞭打数百下,再将他罚为蛇。他被关在一间阴暗的房子,见不上太阳,苦闷极了,就沿着墙壁往上爬,从屋子的一个孔穴钻出去。这时他发现自己伏在深草丛中,居然成为一条蛇。他发誓不残害生灵,饥饿的时候,只吞食树上的果子。过了一年多,他常常思索着,自杀不行,害人而死也不行,想找一个好死的上策却没有。一天,他正躺在荒草丛里,听见一阵车轮声传来,他急忙爬出去挡在路当中,车轮飞驰而过,他被压断成两截。阎王纳闷他这么快又来了,他赶快伏在地上申辩。阎王见他这次是无罪而死,就原谅了他,准许他罪期已满再回阳世做人,这就是刘举人。

  刘举人一生下来就会说话,读书能过目不忘,辛酉年考中举人。他常常奉劝人:骑马一定要放上鞍子,千万不要用腿夹击马腹,这比用鞭子抽打更厉害。

  异史氏说:“禽兽之中,竟有王公大人在其中,其所以如此,是由于在王公大人之中,未必没有禽兽。所以贫贱之人做善事,好比想要得花而栽树;高贵人家做善事,好比已经有了花儿,还要更精心培养其根基。栽下树木可以使其长大开花,培养根基可以使花保持长久开放。否则,拉车或被笼套所束缚,那就是做马;再不然,去吃粪便,经受烹割之苦,那便是做狗;还不然的话,就要披上鳞介,将葬身鹳鹤之腹,这就是做蛇了。”

  卷十·三生

  【原文】

  湖南某,能记前生三世。一世为令尹(1),闱场入帘(2)。有名士兴于唐被黜落(3),愤懑而卒,至阴司执卷讼之。此状一投,共同病死者以千万计(4),推兴为首,聚散成群。某被摄去,相与对质。阎王便问:“某既衡文(5),何得黜佳士而进凡庸?”某辨言:“上有总裁(6),某不过奉行之耳。”阎罗即发一签,往拘主司。久之,勾至。阎罗即述某言。主司曰:“某不过总其大成;虽有佳章,而房官不荐(7),吾何由而见之也?”阎罗曰:“此不得相诿(8),其失职均也,例合笞(9)。”方将施刑,兴不满志,戛然大号(10);两墀诸鬼,万声鸣和。阎罗问故,兴抗言曰(11):“笞罪太轻,是必掘其双睛,以为不识文之报。”阎罗不肯,众呼益厉。阎罗曰:“彼非不欲得佳文,特其所见鄙耳。”众又请剖其心。阎罗不得已,使人褫去袍服,以白刃劙胸(12),两人沥血鸣嘶。众始大快,皆曰:“吾辈抑郁泉下,未有能一伸此气者;今得兴先生,怨气都消矣。”哄然遂散。

  某受剖已,押投陕西为庶人子。年二十余,值土寇大作,陷入贼中。有兵巡道往平贼(13),俘掳甚众,某亦在中。心犹自揣非贼,冀可辨释。及见堂上官,亦年二十余,细视,乃兴生也。惊曰:“吾合尽矣!”既而俘者尽释,惟某后至,不容置辨,竟斩之。某至阴司投状讼兴。阎罗不即拘,待其禄尽(14)。迟之三十年,兴始至,面质之。兴以草菅人命(15),罚作畜。稽某所为,曾挞其父母,其罪维均。某恐来生再报,请为大畜。阎罗判为大犬,兴为小犬。

  某生于北顺天府市肆中(16)。一日,卧街头,有客自南中来,携金毛犬(17),大如狸。某视之,兴也。心易其小,龁之。小犬咬其喉下,系缀如铃;大犬摆扑嗥窜。市人解之不得,俄顷俱毙。并至冥司,互有争论。阎罗曰:“冤冤相报,何时可已?令为若解之。”乃判兴来世为某婿。某生庆云(18),二十八举于乡(19)。生一女,娴静娟好,世族争委禽焉(20)。某皆弗许。偶过临郡(21),值学使发落诸生(22),其第一卷李姓——实兴也。遂挽至旅舍,优厚之。问其家,适无偶,遂订姻好。人皆谓某怜才,而不知有夙因也(23)。 既而娶女去,相得甚欢。然婿恃才辄侮翁,恒隔岁不一至其门。翁亦耐之。后婿中岁淹蹇(24),苦不得售(25),翁为百计营谋,始得志于名场(26)。由此和好如父子焉。

  异史氏曰:“一被黜而三世不解,怨毒之甚至此哉(27)!阎罗之调停固善;然墀下千万众,如此纷纷,勿亦天下之爱婿,皆冥中之悲鸣号动者耶(28)?”



  【注释】

  (1)令尹:明清指知县。秦汉后一县长官称县令,元代改称县尹,后因以令尹作为知县的别称。

  (2)闱场入帘:做乡试同考官。宋以后科举制度,凡乡会试同考官名帘官。见《明史·选举志》。闱场,指乡试,详《陆判》“秋闱”注。入帘,指任负责阅卷的内帘官。

  (3)黜落:除其名使其落榜。黜,免去。

  (4)其同病死者:谓同因黜落冤愤而死者。

  (5)衡文:审阅评定文章优劣。

  (6)总裁:官名。明代直省主考、清代会试主司(主试官),均称“总裁”。见梁章钜《称谓录·总裁主考》。

  (7)房官不荐:清科举制度,乡试分三场考试。头场考毕,其试卷由外帘封送内帘后,监试请主考官升堂分卷。正主考掣房签,副主考掣第几束卷签,分送各房官案前。然后分头校阅试卷。房官可取其当意者向主考推荐,正副主考就各房荐卷批阅,再合观二三场,互阅商校,确定取中名额。因此,房官不荐,则不能取中。房官,为乡会试的同考官。因分房批阅考卷,故称房考官,简称房官。

  (8)相诿:互相推诿。

  (9)例合笞:依例应受笞刑。

  (10)戛然大号:指声屈鸣冤。戛然,象声词。大号,大叫。

  (11)抗言:高声而言。

  (12)劙(lí离)胸:剖胸剜心。劙,浅割。

  (13)兵巡道:官名。明代各省下均分为数道,由按察司副使、按察佥事等官员分别巡察,称作按察分司,有分巡道、兵巡道、兵备道等。清废副使、金事等官,仍设分巡诸道,简称巡道。详《续通志·职官·按察分司诸道》。

  (14)禄:禄命。古指人一生应享禄食(俸禄)的运数。古时迷信认为人一生兴衰贵贱,都是命中注定的。

  (15)草菅(jiān尖)人命:谓轻易杀人。草菅,草茅,喻轻贱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。”

  (16)顺天府:府名,治所在今北京市。

  (17)南中:泛指我国南部,即今川黔滇一带,也指岭南地区。见《三国志·蜀志·刘璋传》。

  (18)庆云:县名,今属山东省。

  (19)举于乡:即乡试中举。详《陆判》“乡科”注。

  (20)委禽:致送订婚采礼,谓求婚。详《阿宝》注。

  (21)临郡:即邻郡。临,借作“邻”。

  (22)学使发落诸生:此指学使到任第一年,对生员进行的岁考。发落诸生,即指岁考毕,学使为试卷定等拆发,分别赏罚。诸生,明清指生员。下文“第一卷”,即一等卷中的第一名。

  (23)夙因:即“宿因”,前世因缘。

  (24)年岁淹蹇:中年困顿。

  (25)不得售:不得售共才,意即考试不得中。售,卖,引申为考试得中。

  (26)名场:争逐功名之场,即科举时代的考场。

  (27)怨毒:怨恨。毒,痛恨。

  (28)“然墀下”四句:谓天下士人因试官失职而被黜落者甚多,只有申冤冥间,阎罗使士子成为试官之爱婿而为之营谋,才能得志于名场。这是对当世岳丈为子婿营谋科举功名的讥讪。墀下,丹墀之下。墀,丹墀,古时宫殿台阶。



  【译文】

  湖南省的某人,能记忆前生三世的事情。

  头一世他作知县,做乡试的同考官。在负责阅卷工作的时候,一位叫兴于唐的名士被他除名落榜。兴于唐含着悲愤死去了,来到阴曹地府,拿着他的试卷诉讼某人。诉讼一经投递,便引起数千名因同病而死的冤鬼们的共鸣,他们共同推举兴于唐作他们的首领,时聚时散,结队成群,齐声喊冤。阴司便把某人拘去与兴于唐等人对质。阎王问:“你既然负责试卷的评审工作,为什么要贬黜优秀 人才,而选取那些平庸之辈?”某人辩解说:“我上面有负责裁决的主考官,我只不过是执行他的意图罢了。”阎王立即发出一支签令,去揖捕主考官。过了好久,主考官被抓到。阎王向他转述了某人的辩词。主考官却说:“我不过总其大成而已;下面虽有好文章,但分管的房考官不推荐,我又怎么能看得见呢?”阎王判决说:“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诿,失职的责任各有一半,按照律例应受鞭笞之刑。”差役们刚要对他俩施刑的时候,兴于唐因嫌刑罚太轻,很不满意,便突然大声喊叫,台阶两边的群鬼一齐呼应。阎王问他们为什么喊叫,兴于唐高声抗拒说:“笞刑太轻,必须挖去他们的双眼,作为对他们不辨文章优劣的报应。”阎王认为他们的要求太过分,不肯答应,可是群鬼的呼声越来越高。阎王解释说:“他们并不是不想选到好文章,只是因为他们见解太浅陋。”众鬼便要求挖出他们的心肝。阎王不得已,只好答应他们。让行刑的人剥去他们的袍服,用雪亮的刀子,剖开他们的胸膛,俩人鲜血淋漓,不住地叫喊。众鬼们齐声称快,都说:“我们这一帮人在九泉之下受屈,从来没有人给我们出这口恶气;今 天幸亏有兴先生,我们的冤枉终于昭雪了。”于是群鬼便一哄而散。

  某人受了剖刑之后,被押送到陕西一个平民家里投生。当他二十多岁的时候,正值地方上土匪作乱,不幸陷落在贼寇之中。官府派兵巡道前来围剿,抓捕了很多俘虏,某人也在其中。他自己在心中揣磨:我又不是贼寇,提审的时候总可以辩解清楚。当他被押到大堂上一看,坐在上面审案的县官,也是二十多岁。再仔细打量,正是前世的冤家兴于唐。便吃了一惊,心里说:“这一下,我可要完了。”果然,被俘的人员全部获释,只有某人留在最后发落。结果是不容置辩,竟然被斩首示众。某人死后,来到阴曹地府,向阎王投状诉讼兴于唐。但是阎王并不立即下令拘捕,等着他享尽了俸禄的运数。一直推迟了三十年,兴于唐才被揖捕归案,与某人当面对质。兴于唐以随意杀人的罪名被罚作畜牲,又经查证某人曾经鞭打过兴于唐的父母,二人判的罪应该均等。某人恐怕兴于唐来生再进行报复,自己请求转生为大狗,而兴于唐则判生为小狗。

  某人转生为大狗以后,经常在顺天府的街市上觅食。有一天,大狗正在街上趴着,有位从南方来的客商,携带一只金毛色的小狗从这里经过,形体跟一只小猫差不多。大狗审视了一下这只小狗,认出来这原来是兴于唐变的。大狗认为对方体态那么小,容易对付,蹿过去就咬。那小狗毫不示弱,一下子就咬住了大狗的喉管,像铃铛一样缀在大狗的脖子上;急得大狗摇头摆尾,又窜又叫。街亡的人无论如何,也不能把他们分开,顷刻之间,两条狗同时丧命。两狗死后,一齐来到阴司衙门找阎王评理。他们各持一端,争论不休。阎王说:“你们两个这样以冤报冤,何时算完?今 天我要为你们加以排解。”于是就判兴于唐来世做某人的门婿。某人转生到山东庆云县,二十八岁乡试中举,所生一女娴雅安静,品貌端庄。当地的世宦贵族都争着送聘礼来求婚,都被某人一一拒绝。后来,偶而路过临郡,正遇上学使大人为参加官考的生员评定等级,其中考中第一名的李生――正是兴于唐转生。于是某人便邀请他到自己住的旅舍相聚,对他的款待也非常优厚。又向他打听家中的情况,正好他还没有配偶,于是就将自己的女儿许配李生为婚。别人都认为这是因为某人爱惜人才,而却不知他们之间有前世的因缘。不久,李生娶了某人的女儿,夫妻生活恩爱美满。然而这个女婿持才自傲,常常侮辱岳父,有时一年到头也不登岳父的家门。岳父却非常耐心地等待。后来女婿中年困顿,屡次考试都遭到失败,岳父多方替他钻营谋划,终于使李生在名利场中得胜。由此,翁婿之间前嫌尽释,感情融洽,如同父子一般。

  异史氏说:“因为一次被黜,仇恨三世不能化解,怨毒之深到了如此的程度!阎罗的调解虽然很恰当;然而阶下有这种冤情的人千千万万,如此众多,莫非天下考官的爱婿,都是阴曹地府里那些因被黜而悲呜呼号的冤鬼吗?”


  特别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参考之用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2832712290@qq.com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。


热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