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57年2月16日 于谦被害

2022-08-29 14:35:11 字体:【普通 超大 简体 繁體 本文共计295个字符,预计阅读时长1分钟。
导读1457年2月16日,于谦被害。于谦(1398——1457),字廷益,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。明永乐进士。曾任监察御史,在河南、山西任巡抚对为当地平反冤狱,赈济灾荒。1449年(明正统十四年),明英宗在土木堡(今河北怀来东)被瓦刺贵族也...

  1457年2月16日,于谦被害。

  于谦(1398——1457),字廷益,浙江钱塘(今杭州)人。明永乐进士。曾任监察御史,在河南、山西任巡抚对为当地平反冤狱,赈济灾荒。

  1449年(明正统十四年),明英宗在土木堡(今河北怀来东)被瓦刺贵族也先的军队俘去后,他拥立景帝朱祁钰,从兵部侍郎升为尚书。积极调集重兵,在北京成外击退瓦刺军。

  1450年(景泰元年),也先被迫释放了明英宗。

  1457年(景泰八年),明英宗趁景帝患病之际发动“夺门之变”,夺回帝位。明英宗朱祁镇重新当上皇帝后,以“篡位易储,紊乱朝纲,擅夺兵权”等罪名于1457年2月16日(明景泰八年正月二十二日)将于谦杀害。


  特别声明: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参考之用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2832712290@qq.com,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。


热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