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江青、张春桥减刑

2022-08-29 09:07:12 字体:【普通 超大 简体 繁體 本文共计145个字符,预计阅读时长1分钟。
导读1983年1月25日,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江青、张春桥减刑。30年代初的江青1983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审查,鉴于罪犯江青、张春桥在服刑期间,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,依法裁定:对原判处罪犯江青、...

  1983年1月25日,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江青、张春桥减刑。

1983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江青、张春桥减刑

  30年代初的江青

  1983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审查,鉴于罪犯江青、张春桥在服刑期间,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,依法裁定:对原判处罪犯江青、张春桥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;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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